关于开展“中科杯”建党100周年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情报类
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
全国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推进全国高职院校图书情报工作从业者和研究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图书馆学情报学科学研究的前瞻性、创新性和科学性,促进高职高专院校图书情报科学的繁荣和发展及科学研究与实际工作更紧密结合,总结和展示我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情报类的优秀成果,特举办“中科杯”建党100周年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情报类优秀学术成果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评选原则,认真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坚持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学术不端现象行为,严格执行评委会委员回避制度。
二、评选优秀成果的范围和时间
本次优秀成果评选坚持对图书情报行业的发展有较为明显的促进作用。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方法科学,材料翔实,逻辑严密,文字简练,经得起理论推敲和实践检验。
(一)参加评选的优秀成果为已发表的图书情报类学术论文。
(二)参评论文发表时间为改革开放以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参评论文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且无版权争议。
2.参评论文的作者必须是第一作者且署名单位必须是高职高专院校。
三、评定等级和标准:
优秀成果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特等奖论文:在理论、技术或应用上,有新发现、新创造。
一等奖论文:在理论、技术或应用上,有独特见解、创新性强。
二等奖论文:在理论、技术或应用上,有较高创新水平。
三等奖论文:在理论、技术或应用上,有一定创新。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评选工作由教育部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高职高专院校分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一)评选办法
评审工作在教育部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高职高专院校分委员会领导下,由分委会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写出综合评语及拟评等级,最后由高职高专院校分委员会组织专家审定,确定优秀成果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并颁发证书。
(二)优秀成果等级比例
优秀成果的等级比例分别为一等奖5%、二等奖10%和三等奖25%,特等奖不超过3篇,宁缺勿滥。
(三)申报要求
凡符合评选范围的论文,由论文的第一作者提出参评申请,每一申请参评的作者,可申评不超过2篇论文。申报材料包括《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情报类优秀学术成果申报表》、《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情报类优秀学术成果汇总表》及参评论文材料(含发文刊物的PDF全文、封面、目录和封底四个电子文档, PDF全文需通过CNKI等数据库下载)。
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4月30日
联系人:吴紫山(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联系电话:020-84744701,13922300545
接收邮箱:405535228@qq.com(接收材料专用邮箱)
联系人(协助):陈小平(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联系电话:13719041350
联系邮箱:377108908@qq.com
(四)综合评分办法
评选工作在严格遵循评审标准的基础上,按评价指标给分,综合评定。
⒈论文创新(30分)
创新是指论文提出的观点、方法等方面有独到之处,有新观点、新的发现或新的发明等,促进了学科繁荣和发展,为推动科技进步起到了积极作用。
⒉学术和实用价值(35分)
①学术价值。论文对本学科系统知识的影响以及对本学科的积极推动作用。
②实用价值。论文对科技进步、生产实践和经济建设的指导和促进作用。应侧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潜在效益。
⒊论文的科学性(25分)
①主题明确,立论清晰;②论据充分、科学、可靠;③分析综合全面,推论严谨,逻辑性强;④数据处理、实验设计、实验方法先进可靠;⑤结论准确、严密。
⒋论文的可读性(10分)
论文的深度和广度如何。论文的文笔精练,层次结构清晰,论述严密,可读性强。
四、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优秀成果,按照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予以表彰奖励。
(一)被评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优秀成果,由教育部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高职高专院校分委员会向优秀成果作者颁发优秀成果证书。
(二)对以上获奖者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五、其他
(一)优秀成果获奖证书以发表论文的作者署名为准。
(二)如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者或版权争议者,将取消评审资格。
(三)本活动由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承办,由中科软股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资助。(四)本办法由教育部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高职高专院校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情报类优秀学术成果申报表
2.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情报类优秀学术成果汇总表
教育部高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
高职高专院校分委员会
2021年4月2日